产业政策
支持智能化改造项目:对设备投资额(含软件)在300万元以上,已经竣工、且投产时间不超过一年的项目,原则上按照设备(含软件)金额的10%进行补贴,重点项目再提高20%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;单个企业申报先进制造产业项目年度补贴上限不超过1500万元。
支持企业引进机器人:对使用机器人的企业,每台机器人按照设备(含软件)购置费的30%进行补贴,上限不超过50万元(不重复享受)。
支持企业创建示范智能车间:对经认定的张家港市、苏州市、省和国家示范智能车间(工厂),分别给予3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奖励。
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和创建: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,补贴30万元;对列入省、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、示范的企业,再给予10万元补贴。对获评苏州市、省和国家两化融合类试点、示范等称号的企业,分别给予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补贴。
支持企业开展智能车间诊断:支持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智能车间(工厂)诊断,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的诊断服务费补助。
支持智能制造经验模式复制推广:对企业或协会在行业内举办的智能制造重点推广会,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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